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明確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要求的通知》(國市監認證函〔2019〕153號)。符合CCC免辦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CCC免辦申請。具體辦理要求如下:
(一)為科研、測試和認證檢測所需的產品和樣品。此類產品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對此類產品進行研究、開發、測試的機構。CCC認證檢測樣品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CCC認證委托人。此類產品和樣品均不得銷售或提供給普通消費者使用。
(二)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產品。此類零部件產品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維修單位(包括整機整車集中采購商倉儲商其指定的零部件采購商)或者最終用戶。零部件產品的數量應當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三)工廠生產線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不含辦公用品)。此類設備零部件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使用此類設備零部件的工廠公司。
(四)僅用于商業展示但不銷售的產品。此類產品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負責商業展示的公司,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資料中表明展示的時間及展示后該產品的處理方式(不得銷售或提供給普通消費者使用),保證其不改變產品的用途。
(五)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進口的零部件。此類零部件的免辦申請人必須是使用此類零部件的工廠公司。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材料中承諾成品出口后兩周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核銷手續,以備市場監管部門核查。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門戶網站,是否繼續?